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 4月 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3年 5月 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 4月 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王季文先生提请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截止提出临时提案当日,王季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4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6%。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上述临时提案将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资料图)
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5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 5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至 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 5月 15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 5月 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3年 5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号八楼会议室。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逐项审议(子议案:10)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14.02 | 本次发行方式和时间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14.06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 14.07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14.08 | 上市地点 | √ |
| 14.09 |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14.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15.00 | 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0.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4)人 |
| 21.01 | 非独立董事王季文 | √ |
| 21.02 | 非独立董事陈叶滔 | √ |
| 21.03 | 非独立董事改敬思 | √ |
| 21.04 | 非独立董事王一妮 | √ |
| 2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3)人 |
| 22.01 | 独立董事王仁平 | √ |
| 22.02 | 独立董事邹寿彬 | √ |
| 22.03 | 独立董事盛毅 | √ |
| 2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 2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廖倩 | √ |
| 2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铭 | √ |
公司独立董事郭东超先生、邹寿彬先生、高晋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10、12、21-2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通过。上述提案7、12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且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二分之一通过。上述提案14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11、13-2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21-2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就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须在 2023年 5月 10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 5月 10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30); 6、登记地点: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 555号 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1731
传真:86-28-6708763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 555号 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1731)
联系人:陈强 电话:86-28-67087636
邮箱:hpgf@hqhop.com 传真:86-28-67087636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5、王季文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1”。
2、投票简称:“厚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2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2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5月 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逐项审议(子议案:10) | |||
| 14.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14.02 | 本次发行方式和时间 | √ | |||
| 14.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14.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
| 14.05 | 发行数量 | √ | |||
| 14.06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
| 14.07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
| 14.08 | 上市地点 | √ | |||
| 14.09 |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 14.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 15.00 | 关于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20.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选举票数 | ||
| 21.01 | 非独立董事王季文 | √ | |||
| 21.02 | 非独立董事陈叶滔 | √ | |||
| 21.03 | 非独立董事改敬思 | √ | |||
| 21.04 | 非独立董事王一妮 | √ | |||
| 2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
| 22.01 | 独立董事王仁平 | √ | |||
| 22.02 | 独立董事邹寿彬 | √ | |||
| 22.03 | 独立董事盛毅 | √ | |||
| 2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
| 23.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廖倩 | √ | |||
| 23.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铭 | √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有效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非累积投票提案)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或者选举票数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某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选举票数(累积投票提案)。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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